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1〕33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1/09/22 10:29:16

主送单位: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单位及优秀教研员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为总结推广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的典型经验,激励先进,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决定联合江西高校出版社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单位及优秀教研员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第一、二、三批次实验区、实验校(园),教研员,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分配

  (一)所有实验区均可申报。

  (二)各地示范实验校(园)及优秀教研员推荐的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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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

  四、申报评估程序

  本次遴选活动将确定3个示范区、15所示范校(园)、30位优秀教研员。所有实验单位和教研员自愿申报。遴选活动采取由实验单位、教研员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审核;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遴选推荐;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的办法评估,具体如下:

  (一)实验区、实验校(园),教研员申请:实验区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区申报表》(见附件2);实验校(园)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校(园)申报表》(见附件3);教研员填写《优秀教研员申报表》(见附件4)。

  (二)各地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审核遴选:各县(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审核辖区实验单位及教研员的申报表后,报送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遴选后,报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复核。

  (三)省复核确认: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认。

  (四)结果通报:经复核,在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网站(http://djg.jx.edu.cn/)公示后,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将向入选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区”、“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校(园)”、“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优秀教研员”称号,并授牌和颁发证书。

  望各有关设区市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辖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的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报送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周益发    联系电话:0791—88517760

  邮政编码:330046    电子邮箱:673820378@qq.com

 

  附件:

赣技教字〔2021〕33号—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单位及优秀教研员遴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  2018--2020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实验单位、教学研究员名单.docx

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区申报表.docx

附件3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示范校(园)申报表.docx

附件4  优秀教研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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