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5〕8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5/03/25 10:53:18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3年度、部分2022年度立项课题已进入成果鉴定、结题验收阶段,经研究,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决定对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3年度、部分2022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和评审
(一)上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24时。省直管县纳入各设区市报送。
(二)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专栏(网址https://act.jxeduyun.com/keti/),点击滚动栏的“课题结题上报入口”报送材料。
若课题有变更的,务必先填报变更情况,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结题验收的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等材料,并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结题申请简表”)一份,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县(市、区)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审核。县(市、区)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三)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两个模块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建议用×××代替),否则一律不进入评审环节。其他模块不作此类要求。
(四)各设区市对各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结题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按课题管理平台及统计表名单排序汇总《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课题变更表》后,于6月15日前报送我中心。
(五)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通过课题管理平台对课题的研究及成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写出综合评估意见并确定等级。
三、结题证书颁发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鉴定通过、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向课题申请人颁发电子《结题证书》。《结题证书》除1名课题负责人外,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填写5人(名单及排序以申请人在课题管理平台填写的信息为准)。
四、其他
不按要求参加结题鉴定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或延期后仍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立项课题。
望各设区市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申报人做好结题鉴定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周益发,联系电话:0791-86765732,电子邮箱:673820378@qq.com,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邮编:330038)
赣技教字〔2025〕8号--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3年度、部分2022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