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申报校本特色的通知

2008-05-05 江西省电教馆 xuh 点击数
各设区市电教馆: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赣教电字〔2008〕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省级示范校校本特色的认定工作,促进省级示范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省电教馆决定于5月份开展省级示范校校本特色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本特色的定义
  校本特色是指学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教学特色,主要体现在特色规划、校本教材、课程及活动安排等方面。
  二、申报对象
  全省394所省级示范校和新申报省级示范校的学校。
  三、学校申报时间
  5月4日至5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1、特色规划方案;
  2、校本教材(均以PDF格式上报);
  3、课程及活动安排;
  4、相关课件及教案。
  五、申报方式
  学校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校本特色”上报入口,上报上述相关材料并填写《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校本特色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报所在设区市电教馆。
  六、评审办法
  省电教馆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校本特色评审标准》(附件2),对学校上报的校本特色进行评审。
  七、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结束后,省电教馆将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反馈设区市电教馆及申报学校备案。
此次评审结果将计入今年的省级示范校重新评估工作。对认定为校本特色的各类资源将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共享,供全省广大中小学校学习交流。
  望各设区市电教馆按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辖区内省级示范校的校本特色申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学校申报表报送省电教馆研究部。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研究部 
  邮政编码:330046
  联 系 人:徐辉
  电子邮件:yjb@jxdjg.gov.cn
  联系电话:0791—8510792
  传  真:0791—8512658
 
附件(下载):
1、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校本特色申报表
2、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校本特色评审标准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