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高中(含完中)学段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定分工作结果的通知

2007-02-06 江西省电教馆 xuh 点击数
关于公布全省高中(含完中)学段省级现代教育技术
示范学校评估定分工作结果的通知
赣教电字〔2007〕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校”)自设立以来,在推动全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省级示范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省级示范校工作的管理,省教育厅下发了《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电字〔2005〕8号)。
  根据文件精神,2005年完成了全省小学、初中学段省级示范校(含九年一贯制)的评估定分工作。2006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中(含完中)学段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定分工作的通知》(赣教电字〔2006〕5号),从全省各地抽调了33位专家,组成11个评估专家组,分别于10月、11月分两批完成了全省189所高中(含完中)学段省级示范校的评估定分工作。
  这次评估定分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赣教电字[2005]1号)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采取听(听汇报、听说课)、看(看材料、看成果、看环境)、查(查有关数据、实物)、问(个别询问)以及上机实际操作考核等办法,对学校管理工作、环境建设、研究与应用、培训工作、校本特色、示范活动等六方面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并经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予以公布。
  赣州市石城二中申请放弃参加此次高中(含完中)学段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评估定分工作,按规定现予撤销其“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