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电字〔2006〕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电字〔2005〕8号)精神,经申报学校自评、申报学校所在设区市初评以及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工作评估专家复评,决定授予南昌市育新学校红谷滩分校、赣州市文清实验小学和吉安市万安县第二中学“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同时,撤销南昌华联外语实验学校、赣州市宁都县第三小学“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吉安市第六中学现已改制为吉安市的一所中专学校,退出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