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2〕47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2/12/30 14:15:38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立项的智慧作业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的智慧作业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智慧作业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与要求
(一)采用通讯结题方式
结题验收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材料。
(二)报送时间
自2023年2月6日至3月6日24时。
(三)报送要求
1.主持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智慧作业专项课题结题上报入口”报送材料。
2.若课题有变更的,请先填报变更情况,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单位均不允许变更;课题参与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但因病休、工作调离等原因无法继续参加研究工作的,可以更换或删减,但不能增加。更换的参与人员必须是智慧作业项目覆盖学科的教师(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校长等除外)、所带实验班级要70%以上的学生利用智慧作业平台进行学习。
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结题材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查重率及查重报告,其中研究报告查重的系统仅限“知网、万方、维普、超星大雅”),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结题申请简表”)一份,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省直管县纳入各设区市报送。
3.各申请人须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结题鉴定的必要条件。
4.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本次验收不合格的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
5.参加结题的基本要求:
(1)所有课题研究人员必须是智慧作业项目覆盖学科的教师(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校长等除外);
(2)智慧作业项目覆盖学科的研究人员所带实验班级要70%以上的学生利用智慧作业平台进行学习;语数英三门学科教师平均每周要应用“智慧作业”2次以上、其他学科平均每周1次以上;
(3)已完成研究任务且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
(4)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赣电教字〔2021〕11号)规定,申请人(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同时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课题。
6.各设区市相关工作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各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结题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按课题管理平台及统计表名单排序汇总《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课题变更表》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我中心。
三、结题证书颁发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鉴定通过、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向课题申请人颁发电子《结题证书》。《结题证书》除1名课题负责人外,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填写5人(名单及排序以申请人在课题管理平台填写的信息为准)。
望各设区市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申报人做好结题鉴定的各项工作。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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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技教字〔2022]47号—关于对2021年度立项的智慧作业专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附件1--2021年度立项的智慧作业专项课题名单汇总表.rar
附件3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情况统计表.doc
以上附件请从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网站(http: //djg.jx.edu.cn/)下载。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与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