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2〕14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2/03/16 15:32:55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为检查和评估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立项的常规课题进展情况与阶段性研究成果,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经研究,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决定对各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立项的常规课题、部分申请中期评估延期的2020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课题研究方案执行与落实情况;
(二)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已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研究打算等;
(三)人员队伍配备、研究环境支撑(设备、设施、场地等)、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四)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专著、论文、教学软件、教学课例等,重点检查这些成果的水平、数量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等。
如研究方案作了调整的,应说明调整内容、原因及其落实情况。
三、材料报送和评审
(一)所有立项的常规课题均须参加中期评估,否则不予结题。省直管县纳入各设区市报送。
(二)中期评估材料只接受网上提交,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24时。
(三)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课题中期评估材料上报入口,填报中期评估相关材料,其中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中期评估的必要条件,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申请简表》(以下简称“中期评估申请简表”,见附件2)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若课题需要变更的,请在结题验收时申请变更。
(四)各设区市相关工作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按课题管理平台及统计表名单顺序汇总《中期评估申请简表》后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中心。
(五)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通过课题管理平台对课题的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写出综合评估意见并确定等级。
四、评估结果公布
评估结束后,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将发文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2个等级:合格、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的,须整改并重新上报相关材料。整改材料仍通过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中期评估材料整改入口上传,报送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撤项处理。
望各设区市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申报人做好中期评估的各项工作。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330046
联 系 人:周益发
电子邮箱:673820378@qq.com
联系电话:0791—88517760
附件1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立项的常规课题、部分申请中期评估延期的2020年度立项课题名单汇总表.rar
附件3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申请情况统计表.doc
赣技教字〔2022〕14号--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