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2〕4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2/01/17 15:38:30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关于遴选第三批智慧作业微课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为有效推动 “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开展,提高“智慧作业”微课审核效率,我中心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智慧作业”微课评审专家,负责2022年“智慧作业”微课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由“智慧作业”现任评委会专家推荐。

   推荐人资格:“智慧作业”微课录制50节以上的第一、第二批评审专家。每名具备推荐资格的评委可推荐与自身负责审核的同学段、同学科一人作为候选人。

   二、遴选对象

   全省“智慧作业”微课录制15节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具有奉献精神,学科教学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在2020、2021年“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中,微课通过率高且质量高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遴选学段、学科

   小学、初中学段智慧作业覆盖学科。

   四、评审专家要求

   1.评审专家实行跨区域审核,即不能审核本地区学校教师的微课。

   2.评审专家按其教师资格证中所对应的学科进行评审。

   3.评审专家须按中心要求完成相应的评审任务,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4.评审专家推荐实行终身负责制。推荐人对被推荐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有指导义务,对其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5.评审专家实行可退出机制。

  (1)评审专家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评审工作,可向中心申请退出,中心将根据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颁发聘用证书事宜。

  (2)评审专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不颁发当年的专家聘用证书,且后期将不再录用。

   ①出现2次以上(含2次)未按要求完成审核任务,或评审后下架数量多且经复核组审核不合格。

   ②评审工作中出现1次明显错误或重大失误的。

   ③被举报并查证存在审核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晒圈贩卖资格、习题的恶劣行为,假借他人账号恶意抢题等有失公平的行为。

   五、录用待遇

   1.被录用的评审专家由中心颁发评审专家证书。

   2.评审专家优先参与“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

   六、其它

   推荐人微信或电话联系中心工作人员,截止日为1月22日24:00。

 

   联系人:李兵峰

   电  话:0791-88510786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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