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技教字〔2022〕4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22/01/17 15:38:30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为有效推动 “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开展,提高“智慧作业”微课审核效率,我中心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智慧作业”微课评审专家,负责2022年“智慧作业”微课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由“智慧作业”现任评委会专家推荐。
推荐人资格:“智慧作业”微课录制50节以上的第一、第二批评审专家。每名具备推荐资格的评委可推荐与自身负责审核的同学段、同学科一人作为候选人。
二、遴选对象
全省“智慧作业”微课录制15节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具有奉献精神,学科教学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在2020、2021年“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中,微课通过率高且质量高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遴选学段、学科
小学、初中学段智慧作业覆盖学科。
四、评审专家要求
1.评审专家实行跨区域审核,即不能审核本地区学校教师的微课。
2.评审专家按其教师资格证中所对应的学科进行评审。
3.评审专家须按中心要求完成相应的评审任务,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4.评审专家推荐实行终身负责制。推荐人对被推荐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有指导义务,对其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5.评审专家实行可退出机制。
(1)评审专家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评审工作,可向中心申请退出,中心将根据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颁发聘用证书事宜。
(2)评审专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不颁发当年的专家聘用证书,且后期将不再录用。
①出现2次以上(含2次)未按要求完成审核任务,或评审后下架数量多且经复核组审核不合格。
②评审工作中出现1次明显错误或重大失误的。
③被举报并查证存在审核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晒圈贩卖资格、习题的恶劣行为,假借他人账号恶意抢题等有失公平的行为。
五、录用待遇
1.被录用的评审专家由中心颁发评审专家证书。
2.评审专家优先参与“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
六、其它
推荐人微信或电话联系中心工作人员,截止日为1月22日24:00。
联系人:李兵峰
电 话:0791-88510786
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