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电教字〔2020〕15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著作时间:2020/06/24 15:39:19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电教馆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电教馆: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校园影视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我馆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形式:微视频作品
作品类型包括:校园活动专题、人物专题、校园宣传、公益宣传、电视散文、课本剧、校园MTV、微电影等,单纯课堂实录和文艺表演不属于活动范围。
2.内容:通过用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综合运用影视技术和艺术手段,记录一个个平凡而精彩的瞬间,感受生活中的美好,感悟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倾诉心愿、吐露心声,倡导同学们积极参与环保、关爱他人,树立热爱祖国、自立自强、追逐梦想、勇攀高峰的高远志向,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勇于创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导向正确、主题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时长:单部视频作品限定在5分钟以内(不含片头片尾),视频片头时长20秒以内,片尾时长10秒以内,片尾需显示作者姓名和片中担任的职务字幕,所在学校名称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和单位。
4.微视频作品可由手机、相机或摄像机拍摄完成,建议前期拍摄采用720P(分辨率1280*720)或以上格式拍摄,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可自选软件进行视频后期处理。后期生成720P或720P以上、5Mbps码流,视频采用H.264、音频采用AAC编码器,生成MP4格式的文件。
作品上传至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xeduyun.com)的活动平台中的中小学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专区。
报送者须在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实名注册并登录(报送者为指导老师),填写作者和作品的基本信息,原则上作者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1人。
作品上传时间:2020年7月1日--10月31日
四、评比办法
作品的评审工作依托活动管理平台进行,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由省电教馆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分学段对作品进行评审,按活动要求确定奖项。
五、奖项设置
1.单项奖: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为10%、20%、30%,为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组织奖:设设区市电教馆最佳组织奖5名,按以下三个指标记分之和由小到大排序确定最佳组织奖。
指 标 | 排 序 | 记 分 |
各地获奖积分: 一等奖数×7+二等奖数×4+三等奖数 | 按积分值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6 |
各地参与活动作品的百分比 |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2 |
各地参与活动的中小学学校数的百分比 |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2 |
各地中小学校数以《江西省教育统计手册》的数据为准。
望各地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联 系 人:魏 刚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电教馆软件部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电话:0791-88516136
电子邮件:89062394@qq.com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