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电教字〔2019〕12号

著作单位: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

著作时间:2019/03/14 11:33:00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电教馆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江西省电教馆文件

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教馆: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现已进入成果鉴定、结题验收阶段,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省电化教育馆决定对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部分结题整改或申请延期结题的2016年度立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与要求
  1.采用通讯结题方式。
  2.网上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24时。
  3.结题鉴定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检查材料。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课题结题上报入口,按要求填报结题相关材料,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结题申请简表”)一份;若课题有情况变更的,请先填写变更情况,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纳入各设区市报送。
  4.各申请人须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结题鉴定的必要条件。另无故不参加结题鉴定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许申报省电教馆立项课题。
  5.各设区市电教馆相关工作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各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汇总《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课题变更表》后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馆。
  三、结题证书颁发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鉴定通过、省电教馆审核同意后,向课题申请人颁发电子《结题证书》。《结题证书》除1名课题负责人外,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填写5人(名单及排序以课题管理平台为准)。
  望各设区市电教馆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申报人做好结题鉴定的各项工作。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研究部
  联 系 人:周益发 联系电话:0791—88517760
  邮政编码:330046 电子邮箱:673820378@qq.com

  附件:1.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部分结题整改或申请延期结题的2016年度立项课题名单汇总表
  2.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
  3.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rar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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