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教电字〔2018〕4号

著作单位:各设区市电化教育馆

著作时间:2018/04/09 09:42:00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各设区市电化教育馆

江西教育厅

关于授予彭泽县渊明小学等八所学校“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及撤销鹰潭市田家炳中学等八所学校“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受理江西省彭泽县渊明小学等八所学校申报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17〕54号)要求,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学校自评、所在设区市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彭泽县渊明小学等八所学校进行了复评,经公示和审核,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电字〔2005〕8号)精神,省级示范校遵循“数量不变、评估定分、按分排序、末位淘汰”的滚动发展原则,高中(含完中)学段在全省范围内,其他学段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相同学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滚动淘汰(九年一贯制学校归为初中学段)。会昌县第三中学、瑞金市第三中学、丰城市第九中学、江西省樟树市滨江中学、大余县南安中学、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渊明小学、上犹县第二小学、丰城市剑光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评估得分均超过了本学段示范校的最低得分,决定授予其“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同时,决定撤销鹰潭市田家炳中学、江西省清江中学、宁都县第二中学、抚州市实验学校、九江市私立早期教育实验学校、新余市新钢第二小学、兴国县第二小学、丰城市淘沙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附件 江西省彭泽县渊明小学等八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估结果汇总表.xls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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